路加福音09:22-27 | EN | 复制

22又说,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,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,并且被杀,第三日复活。

23耶稣又对众人说,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,跟从我。

24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丧掉生命。凡为我丧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 25人若赚得全世界,却丧了自己,赔上自己,有什么益处呢? 26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,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,降临的时候,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

27我实在告诉你们,站在这里的,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,必看见神的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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